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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尊法守法成为自觉行动
2020-06-23中国纪检监察报

法治是现代文明人格的精神养分。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内容涉及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了对人民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交易、婚姻家庭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只有每个人都自觉守法,整个社会才会井然有序、和谐稳定。在自觉守法的同时还要积极用法,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认识尊法守法的重要性

“尊法”与“遵法”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内涵却大不相同。尊法是人们内心对法律的尊崇和信仰,体现了主动性和自愿性,不仅有遵守法律、恪守法律底线的意蕴,也包含“从心所欲不逾矩”的高尚境界。

2500多年前的春秋时期,郑国国相子产面对“礼崩乐坏”的社会局面,深感单纯依靠人治不足以挽救时弊,于是将郑国法律作为常法铸在鼎上公布于众。子产铸刑鼎可以说是中国法治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千百年来,严明立法以为国家稳定运行保驾护航成为中国执政者的共识。当代中国立足国情,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结合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提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法治各环节奠定坚实基础。

《管子·法法》有言:“虽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故虽有明智高行,倍法而治,是废规矩而正方圆也。”正如再高明的能工巧匠也不能废弃规矩来矫正方圆,执政者即便再贤能也不能轻视法律而使国家治理有序。法律的生命力就体现在对法律的普遍尊重,尊法的行动导向就体现在有法必行。思想对人的行为有能动的指导作用,尊法之“尊”是人在主观思想上对法律的尊崇、信赖和敬畏。法律不仅是强制人被动遵守的规则,更是人在形成法治思维基础上的主动追求和自觉行动。

作为执法环节的主要承担者,领导干部尊法守法、公正执法更是重中之重。“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是《史记·商君列传》中的名言。法律不能顺畅施行,常在于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危害法治。战国时商鞅为助秦国奉法自强而推行变法,此时恰逢太子驷触犯新法,商鞅依法处罚,使法律的权威性、公正性得以彰显,自此秦国上下自觉遵守新法,秦国逐步富强。中国文化历来看重领导干部在法治过程中身先士卒的表率作用,因为老百姓不看重领导干部怎么说,而看重领导干部怎么做。因此《管子·法法》有言:“明君知民之必以上为心也,故置法以自治,立仪以自正也。”领导干部是尊法守法的第一顺位者,领导干部自觉守法是法律公正权威性的最有力证明。

中国的法律是负责任的法律,在古人看来,假如百姓不知道法律的具体内容,进而无从避免违法行为,等同于陷民以罪。因此中国人自古以来即对普法工作格外重视。早在西周时期,政府就以“悬法象魏”的方式向百姓普法,即在每年正月初一这一天,将法典悬挂在宫门两侧公示万民。同时设立“布宪”一职负责巡视四方,督查各地普法成效;至汉唐时期,政府将法律知识作为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大大提高了民间学法用法的热情;明清时中国古代普法活动达到最高峰,官方不仅编纂了如《律令直解》《大诰》等通俗性普法书籍,并设立“申明亭”以公告当地违法行为及判处结果,达到警示和宣传的效果。

全民尊法守法 推进依法治国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律已经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法律要发挥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人民的长远利益为旨归。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曾指出:“我们的法律,是劳动人民自己制定的。它是维护革命秩序,保护劳动人民利益,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生产力的。”在领导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时,毛泽东坚持贯彻民主立法原则,为3亿无地或少地农民分得了约7亿亩土地,在制度基础上保护了人民权益。

几十年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社会大众信法、爱法,法治观念深植人心。法律不再是老百姓被动接受的条文准则,相反,每一个公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捍卫者。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新时代公民的新风尚。为适应部分偏远地区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许多基层法官走出法院,背上国徽,卷上法袍,将司法服务带进村村户户。无论是内蒙古乌拉特中旗的戈壁荒原,还是重庆奉节的峻岭高山都有他们的身影。“流动法庭”是人民法庭开创性的工作转型和制度创新,让基层群众在法治领域获得幸福感、安全感。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生产关系、社会关系日益复杂,人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改变,法治现代化转型面临巨大挑战。新经济形势下,各级政府将大量精力投入到经济建设当中,法治建设存在一定滞后性,法治失位导致在经济发展进程中,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问题相伴而生。应当指出,当代中国社会面临的一些问题,不仅仅是法治领域的问题,也是道德领域的问题。具体问题之中包含多重因素,很难将其一概归纳为法律对象或者道德对象,正确的眼光应是将二者结合起来看待。德法兼治是推进全国依法治国的重要原则。

提高法治素养 捍卫公平正义

在法治社会,每个人的生活都离不开法律规范,都需要树立法治观念。法律为每个人的现代生活提供了同等的保障,也为每个人的言行界定了同等的范畴。

“木受绳则直,人守法则正。”公正是人类追求的永恒目标。“公”与“私”是相对的概念,中国人历来崇尚“天下为公”,所谓“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如果说湛湛天地间有某种公道的启示,那么法律就是达于人间公道的通途。“正”与“邪”是相对的概念,古人观察雷电现象公正分明,使万物不得怀邪,于是悟得刑罚之理。以法治之正义,去人心之邪气,存留人间之正气凛然。

时代挑战不是针对个别执政者的军令状,在法治航行的时代巨轮上,每一个公民都不是旁观者。法治清平、社会公正的美好愿景不是天降地生的,它要求每一个公民从自身做起,自觉尊法、自觉守法,以法律规范言行,以道德滋润心灵。

1986年,党中央宣布全国普法开始,每五年为一个制定周期,至今已有数以亿计的人民群众接受了法律知识教育,形成人人参与,多层渗透的大普法格局。“CCTV年度法治人物”评选至今已历时十余年,推出了百余位尊法、护法的当代法治人物。他们有自学法律和手语,为特殊人群提供法律服务的唐帅;有带领108位志愿者调解邻里纠纷的退休干警杨光照;有扎根法治一线,12年来管教524名患艾滋病在押人员的毛卓云。他们都是每个人身边的普通人,他们将法律规定内化为内心的道德情感认同,将对法治公正的期许外化在自身的行动当中。

2019年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要发挥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把道德导向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随着新时代网络空间日益自由化、普遍化,网络发酵让任何与法治有关的小事都可能演变成影响社会群体的大事。时代发展的客观事实要求我们必须时刻以法治标准要求自己,积极融入到依法治国的队伍当中,严守私德,谨小行,慎小私,明大德,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以法律规范依法处理人际关系,以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是社会平齐划一的公正尺度,让社会摆脱无政府状态,步入健康的法治轨道。当前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刻,在这一历史时期,每个人都应以法律为准绳,在法治的尺度下爱群、乐群、善群、利群,自觉提高法治素养,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作者:黄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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