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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中的治理智慧
2023-08-11作者:黃少雄 黃燦

《管子》是一部反映春秋齊相管仲執政理念的典籍。西漢劉向整理彙編,定《管子》共86篇,現存76篇(現存《封禪》篇為唐代尹知章據西漢司馬遷《封禪書》補),亡佚11篇。經歷代學者研究,《管子》雖非管仲親著,但與管仲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因此多有學者將《管子》所載內容與管仲所處時代和所做事功結合,認為《管子》反映了齊國春秋時期的政治實踐。

《管子》文辭奧雅,內容龐大,夙稱難讀,以後世觀點來看,含道、儒、法、名、農、陰陽、輕重等各家思想。正如民國學者萬宗乾先生所言,“不可執其一端以概其全體,亦不可舉其全體而掩其一端”,《管子》一書彙聚各家言說,歸總於對修身治國思想的闡發。

“禮義廉恥,國之四維”是當代人耳熟能詳的經典名言。《管子》的修身治國思想以“四維”德教為綱領,強調為政首先要做出表率,在理論和實踐層面將修身與治國相貫通,暗合傳統文化中“修齊治平”的思想脈絡。

禁微邪,慎小德

《管子》認為,陰陽、四時維繫天地自然的正常運轉,人間也必然有某種力量作為秩序的維繫,所謂“夫天不墜,地不沉,夫或維而載之也夫。又況於人?”這種維繫的力量就是《管子》提出的“國有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即強調“禮義廉恥”等道德準則在穩固國家道德根基和提升人們品行修養方面的重要作用。

司馬遷在《史記》中曾評價《管子》“論卑而易行”,認為《管子》所闡釋的道理簡單而且容易施行。《管子》解釋“四維”,只是說“禮不踰節,義不自進,廉不蔽惡,恥不從枉”,認為“禮”就是遵守規範,不逾越制度規定;“義”就是恪守本分,不妄自冒進;“廉”就是品行清廉,不掩飾自身過錯;“恥”就是遵循善道,不趨從邪枉。《管子》認為只要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修小禮,行小義,飾小廉,謹小恥,禁微邪”,以微期著,以小謀大,久久為功,道德水準就能夠達到相當的程度。

《管子》所言看似“論卑”,實則其闡發的“禁微邪”思想是中國傳統修身理論十分注重的基本環節,比如《文子·微明》就有“凡人皆以輕小害,易微事,以至於大患也”,《孔子家語·觀周》有“綿綿不絕,或成網羅;毫末不劄,將尋斧柯”等等。“微邪”雖小,但對小問題、小毛病的疏忽放任,已在德行修養上壞了根基。一些領導幹部之所以走向違紀違法的道路,就是在小禮、小義、小廉、小恥上放鬆警惕,不能時時警醒、謹言慎行,最終一步步滑向深淵。

禮義廉恥的道德操守,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中華民族精神的重要內容。黨員幹部要重視禮義廉恥等道德準則,敬重規範、廉潔奉公,禁微邪、慎小德,不斷提升政德修養。

置法以自治,立儀以自正

“政者,正也。”《管子》認為,“正”是執政的首要前提。“正”包含兩個層面的意思,一是要求執政者自身要具有一定的道德修養水準;二是在執政實踐中要遵從一定的價值標準,扶正祛邪,導政於正。

《管子》進而指出,在這兩個層面中以第一個層面為先,即執政要先正己,這種觀點與孔子的見解相同。孔子曾為季康子釋政,認為政即是正,為政首先要做出“正”的表率,所謂“子帥以正,孰敢不正”“苟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執政者的所作所行代表了一種價值導向,對良好社會風尚的構建具有導向性作用。百姓往往以執政者的言行作為自身道德標準的指南,所謂“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管子·法法》也有類似論述,認為“凡民從上也,不從口之所言,從情之所好者也”。意指百姓不會遵從執政者的空口虛言,而更看重其言行的實際取向。

同時,《管子·小稱》指出,為政先需正己,這是因為百姓是政治實踐的監督者,時刻審查執政者的言行善惡,“民之觀也察矣,不可遁逃以為不善。故我有善則立譽我,我有過則立毀我”。人民看問題太清楚了,不要指望為非作歹能夠逃避民眾的眼睛。執政者應當時刻檢點,反躬內省,“有過而反之身,則身懼”,有了過錯就反省於自身,畏懼由於自身的過錯而誤政。

在執政實踐中要遵從一定的價值標準,就是要求執政者要做到“案其當宜,行其正理”。《管子》指出,這個當宜之正理就是“法度”,也就是法律法規和其他制度規範。《管子·法法》言:“置法以自治,立儀以自正也。”《管子》認為,執政者制定的法律規範以其自身作為第一順位人,即以制定法度來治理自己,樹立禮儀來規正自己,這樣才能夠以身作則,使人信服。“置法自治”既是維護法律威信的制度要求,又是廉潔奉公、規正價值取向的政德要求。

政德是整個社會道德建設的風向標。領導幹部的個人道德素養不僅關乎其政治職能的公信力,同時關乎社會整體道德水準,良好的個人道德素養能夠帶動社會整體道德水準的提升,使自身道德素養發揮更大的社會效能。領導幹部要明大德、識大體,在工作崗位上恪守職責,廉潔奉公,帶頭執行法令,不觸碰法律紅線;要充分認識到人民群眾是黨的工作的監督者,主動接受群眾監督,戒懼修身,守好公德、嚴明私德,不存僥倖心理。

政之所興,在順民心

《管子》提出“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一句話點出政治治理的核心要義:政權之所以能興盛,在於順應民心;政權之所以廢弛,則因為違逆民心。這與我們今天所說的“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不無聯繫。《管子》認為,順應民心首先就要為民興利,所謂“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就是要大興農事,與民溫飽,讓老百姓安居樂業,安鄉重家。《管子·霸形》中“齊國百姓,公之本也”是傳統典籍中較早論述“以民為本”思想的記載。

民之所憂,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管子》注重執政者與百姓之間的交互,認為唯有能與民安樂者方可獲得百姓的親近認可,這就是《管子·牧民》所說的,“民惡憂勞,我佚樂之。民惡貧賤,我富貴之。民惡危墜,我存安之。民惡滅絕,我生育之”。這是一種執政者與百姓同心同德的觀念。執政者以百姓之心為心,以百姓之所求為己之所求,以百姓之憂慮為己之憂慮,百姓則亦樂盡其心。作為執政者要順應民心,滿足人民的需求,這樣才會得到人民的擁護。

《管子》利民不僅僅停留在物質利養的層面,還關注精神層面的富足。因為單是物質上的滿足並不能夠使人得到全然的安樂,人們還需要更高層次的精神境界的滿足,並建立起在同一道德認知下的社會和諧。《管子·君臣下》曰:“其從義理兆形於民心,則民反道矣。”《管子》抬升到“道”的高度來看待人的精神世界,認為道德是人心的滋養物,是人與社會交互達到完滿的必要條件。這就是《管子·兵法》所說的“畜之以道則民和,養之以德則民合”。“畜”“養”意指教育引導,人民養成了道德,便能實現社會的和諧。“和合”離不開道德教化,只有通過道德教化,執政者身先士卒,做好道德表率,才能使舉國上下形成精神層面的價值認同,行為舉止協調有序,達到和合安樂的治理境界,形成同心同向的和諧局面。

民體以為國

《管子》認為,天地四時等自然現象運轉有時,彼此因循,宛若一體,因此以天地之道為根據的“四維”德教,其維繫人間秩序的終極效用也在於達成舉國上下的“和合一體”,所謂“先王善與民為一體”。“與民為一體”即指“國與民不離為二”,強調集體與個體在政治情感和價值觀念的和合統一。

“和合一體”蘊含中華傳統“一體之仁”意味,是一種“身體隱喻”思維,借指舉國上下有如人之身體一般,各器官雖職能不一,但血脈相通、氣息相和。在《管子》“和合一體”構思中,君如身之心,“君之在國都也,若心之在身體也”;各級官員如身有九竅,“九竅之有職,官之分也”;百姓如身之有骨有肉,為國所成立之根本,“國之所以為國者,民體以為國”。心、九竅本無特殊,因其有奉養身體的功能而為特殊。因此,君、臣也本無特殊,因其有教化安養百姓的職責而為特殊。《管子》以心喻君,以九竅喻臣,就是在強調執政者以身作則、行教安民的教化責任,是其“政順民心”民本思想的理論衍生。《管子》以人之身喻百姓,就是在強調百姓對於國家治理而言的主體地位。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這既是對馬克思主義人民觀的創造性闡釋,也是對中華傳統民本思想的高度昇華。在《管子》這裡,其以“身體隱喻”思維將君、臣、民看作有機整體,將“和合一體”的價值旨歸落腳在行教安民,突出民生安養對於國家治理的重要意義。

《管子》將“四維”德教作為綱領,將個體道德修養與國家治理融為一體,強調執政者要做道德修養的表率,以百姓之心為心,注重物質利養和精神境界的雙重提升,形成“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的良性促進,最終達成“和合一體”的和諧社會。古鏡今鑒,識古知今。時隔千年,《管子》中的修身治國智慧仍值得我們學習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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