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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群书治要》谈古代“高薪养廉”
2018-05-17民主与法制时报

在古人看来,“高薪”对于“养廉”是必要的。但是也同时看到“欲是深渊”,如果缺少道德教育,“高薪”不仅不会达到“养廉”的效果,还可能走向骄奢淫逸。《群书治要》是中国传统治国理政思想的精粹,对当前热议的“高薪养廉”问题论述深刻,可为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借鉴。

《群书治要》是中国传统治国理政思想的精粹,对当前热议的“高薪养廉”问题论述深刻,可为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借鉴。

高薪养廉的必要性

  《群书治要·墨子》中记载:治国之人,都希望使国家富裕、人口众多、民心安定,但是却难以达成。就是因为治国之人,不能以“尚贤使能”的原则来办理政治。他们没有认识到,国家的贤良之士愈多,社会风气就愈淳厚。所以领导者的任务,就是要得到众多的贤才。要得到众多的贤才,就要让这些人富裕起来、受到尊敬,让他们处于高贵的地位、受到赞誉。所以古代圣王治国理政奉行这样一句话:不让不义的人富裕,不让不义的人尊贵,不亲爱不义的人,不接近不义的人。

  《群书治要·韩诗外传》中记载:宋燕在齐国做宰相,结果被驱逐。回来之后便招了门尉陈饶等二十六个人说:“诸位大夫,有谁愿意和我一起去投奔其他诸侯国呢?”结果陈饶等人都趴在地上,无人答应。宋燕叹气道:“太可悲了!为什么士大夫容易获得,但却难以使用呢?”陈饶回答说:“并不是士大夫容易获得,而难以使用,是您不能够正确地安抚他们。您给士人的薪俸,只有三斗的黍稷。结果他们养家糊口都不够,但是您家的野鸭、大雁却有吃不完的粮食,这是您的第一个过失;您家果园种满了梨子、栗子,后宫妇女用这些果子互相投掷,但是士人却从未尝到过一颗,这是您的第二个过失;您家的绫罗绸缎,华丽地装饰在厅堂之上,随风而破败,但是士人却不能用它做衣服的滚边,这是您的第三个过失;钱财是君主您所轻视的,而生命是士人所重视的。您连自己所轻视的东西都不能付出,却希望士人能够付出他们所重视的东西,这就好比您制造的软质而不锋利的铅刀,却希望它能够像名剑干将那样锋利,岂不很难办到吗?”

  可见,尊敬贤才,给予其足够的俸禄使其过上体面的生活是基本要求。《群书治要·傅子》中也说:想要治理好国家的人,谁不希望官吏都很清廉呢?但是不知道怎样使官吏清廉,而一味地要求官吏清廉,这就像是搅浑了的水源,却希望水流清洁一样。

  至于如何使官吏保持廉洁,《傅子》里做了一个比喻:即使像伯夷、叔齐这样廉洁的人,让他们任官做事,但是给他们的俸禄却很微薄,他们既不能养活自己,也难以奉养家人,结果必定会导致他们营取私利。从孝道而言,他们的做法无可厚非,因为骨肉之道不能亏失。但从国家法制的角度出发,营取私利又触犯了刑法。这样他们会处于两难的境地,久而久之就会对君主滋生怨恨。怨恨心一产生,仁义的道理也就衰落了。

  《群书治要·崔寔政论》对这种情况做了更形象的比喻:对于俸禄不足的官员而言,希求他们奉公执法就像是“渴马守水”“饿犬护肉”一样困难。虽然世间存在着有傲骨、够清廉的人,但百中难觅其一。仅凭道德修养的约束,不能够使所有官员洁身自好。圣王都必须明白这个道理。因此,国家必须给官员丰厚的俸禄,以防止其不必要的贪心。贪心止住了,为官者便不会与百姓争利。历史上晏子就是明显的例子。晏子做宰相的时候,他的俸禄足够养活五百家的人口。也就是说,他的俸禄对于自己及家人维持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绰绰有余,因此他不必去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故而,首先要解决官员经济上的后顾之忧,才能使他心无旁骛,安心于本职工作,为国为民竭忠尽智。

  《群书治要·袁子正书》也提出,假如官吏的俸禄很厚重,他们靠俸禄便可以奉养自己,那么就没有必要去与民争利。“无求于民,奸轨息矣”,如果对人民无所求,作奸犯科的行为就不太可能产生。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因贪污受贿失去官位,就会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得不偿失,官员也就不会轻易权钱交易了。

高薪养廉的前提条件

  通过“高薪”达到“养廉”之目的,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

  首先,用人之君必须修明道义,尊贤使能。在古人看来,真正的贤德之人(如颜渊、诸葛亮、文天祥等)并不会徒慕高名厚禄而来。要招致这样的贤者,用人之君必须首先有道德,修明礼义。《群书治要·三略》中讲道,“有清白之志者,不可以爵禄得;有守节之志者,不可以威刑胁。故明君求臣,必视其所以为人者而致焉。致清白之士,修其礼;致守节之士,修其道。而后士可致,而名可保。”这也是《周易》上所说的:“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其次,确立“爵非德不授,禄非功不与”的选人标准,确保所用之官为贤能之人。

  《群书治要·傅子》说:封爵授禄,是国家权力的根本,也是实现宝贵的正路,不能不予以重视。既然如此,就应做到“爵非德不授,禄非功不与”。即无德的不授爵位,无功的不给俸禄。这两条规矩确定了,那么贤良之士不敢以微德接受高贵的爵位,敬业的臣子不敢以微小功绩接受重禄,何况无德无功的人,怎敢以虚假追求爵位和俸禄呢?建立爵禄的原则既已确定,就一定要公开选用合适之人并予以重用。品德高尚,功劳大的人,授予重爵高位,享受厚禄高官;德行浅薄、功劳少的人,授予低爵小位,享有薄禄低官。这样,就保证了德才兼备的人出任领导位置。

  再次,“除无事之位”“并从容之官”,精简机构,减少官员的数量。

  如果机构重叠、官员位置很多,导致很多官员人浮于事,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增加官员的俸禄,就必然会加重人民百姓的负担,人民对“高薪”的举措就会产生不满。所以“高薪养廉”的另一个前提就是必须“少其吏”。

  《群书治要·刘廙政论》中阐述道:“知重其禄而不知所以少其吏者,则竭而不足”。知道增加官员俸禄但是不知道精简官员的数量,就会使国家负担过重,财力就会空虚不足,入不敷出。所以必须精简人员,“使人当于事”。

  《群书治要·袁子正书》也记载,明智的君主设立官位,都是使人和事相称,不会让人浮于事。人和事相称,官吏数目减少,人民的数量就会增多,从事农业的人多了,物质基础就丰厚了;另一方面官吏的数目减少了,即使提高官员的薪俸标准,但整体所需的薪俸数目相对而言却是减少的,这样就不至于给人民造成过重的负担。

  《群书治要·魏志》也说:撤除无事可干的职位,减省不急需的俸禄;停发不做事、白领俸禄之人的费用,撤并无事可做的官员。让每一位官员一定有职责,有职责均需承担事务;承担事务一定要接受俸禄,用俸禄代替耕作。这是古代的常规,也是当今社会应该采取的原则。反之,如果不能精简机构、减少官员的数量,由于职位很多,官员数目庞大,人浮于事,结果,官员的俸禄都很微薄,不足以维持自己及家人体面的生活,他们对自己的收入不满意,就可能出现贪污受贿、与民争利的现象。所以,只有精简官员,使人当于事,俸禄充足,官员不必与民争利,官员腐败还会付出很大的代价,他们就会珍惜职位并廉洁奉公,从而走向一个良性的循环。

  最后,提高官员的责任感和道德感,以“尽其力”。

  《群书治要·刘廙政论》指出:“知少其吏,而不知所以尽其力者,则事繁而职阙。”知道增加官员的俸禄,也知道精简职位,减少官吏,但是如何使官员竭尽全力地尽好本分,那么事情就会繁多而显得职位短缺。所以在精简机构、减少官员数目的基础上,还要提高官员的责任感,使他们能够竭忠尽力,负责高效地完成自己的工作,这样才不至于显得人手短缺。

  在古人看来,“高薪”对于“养廉”是必要的。但是也同时看到“欲是深渊”,如果缺少道德教育,“高薪”不仅不会达到“养廉”的效果,还可能走向骄奢淫逸。《群书治要·文子》说:“生而贵者骄,生而富者奢。故富贵不以明道自鉴,而能无为非者寡矣。”所以,在“高薪”的基础上,还必须加强对官员进行道德教育。因为虽然官员的数量减少了,但是如果官员的贪心很重,欲望没有止境,不知道节省财力物力,那么百姓竭尽全力也无法供养做官之人,结果仍会为人民带来沉重的负担,也会为自身招致灾祸。

  所以要实现“高薪养廉”,既要做到精简职位,还要对官员进行官德教育,使官员明白长久保持富贵的道理。“君子以俭德避难,不可荣以禄”(《周易》)、“位也者,立德之机也;势也者,行义之杼也”(《群书治要·中论》)。这样才能使官员做到凡事节约而不奢侈浪费,并能控制自己的欲望,把职位、权势作为建立仁德、施行道义的工具,而不是骄奢淫逸的资本,从而避免身败名裂乃至“富(贵)不过三代”的悲剧。

  (作者系中央党校教授、伦理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刘余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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