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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4-07-18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同志在 2014 年 3 月 5 日的 《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章,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中央政治局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进行集体学习。中办下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的意见》。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部署,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本文在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主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 如何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切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看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


       2014年2月24日,中央政治局就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进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同志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


       深入探讨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治国理念,可以深刻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意义。


       《论语·子路》记载了孔子与其弟子冉有的一段对话,从中可以得出孔子治国的基本思路:


       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 ”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这段话讲到,孔子到卫国,冉有替他驾车子。孔子说:“好稠密的人口!”冉有道:“人口已经众多了,又该怎么办呢?”孔子道:“使他们富裕起来。”冉有道:“已经富裕了,又该怎么办呢?”孔子道:“教育他们”。


       这段话表明,在孔子看来,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实现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孔子从来没有否认过人对物质财富的正当追求,例如他曾经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意思是说,发大财、做大官,这是人人所盼望的事情,当然“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 里仁》) ,意即不是通过正当的方法去得到它,君子不接受。孟子也说,“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制礼义哉”(《孟子·梁惠王上》)?可见,无论是孔子还是孟子,都认为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生活条件是社会和谐的物质保证。


       另一方面,孔孟也看到,仅仅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对于实现社会和谐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会自然而然地带来道德的进步、精神的充实和社会的和谐。因此孔子认为,在人们生活富裕之后,必须“教之”,即应当重视对人们施以伦理道德的教育,使他们明了自己所处的人伦关系以及相应的道德责任。孟子也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 ( 《孟子·滕文公上》)。也就是说,虽然经济发展了,人们富裕了,但是如果没有接受良好的伦理道德教育,就会出现吃喝嫖赌、骄奢淫逸等不良社会现象。而这恰恰是在我国东南沿海发达城市和西方发达国家正在出现的问题。


       既然要“教之”,就必须首先提出一种全社会可以普遍遵守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而核心价值观把道德精神和价值理想规范化,体现了“大道至简”、“道简易行”的特点。核心价值观是全社会普遍遵守的,要明确化、简要化、具体化、规范化。因为它概括简单,才易记易传,便于把握、便于家喻户晓,容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普遍奉行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回顾历史,在中国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既能够保持各民族大团结的统一局面,又能不断融合外来民族并充分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就是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秉持了“不同而一”的理念,在全社会提倡了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仁爱和平”等为核心的价值理念,而且这些价值理念能够为各个民族、各个宗教信仰的人们所认同,从而成为全体人民普遍奉行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形成了社会统一的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因而没有出现如墨子所讲的“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的情况,即社会上有一个人时,有一种道德标准,两个人就有两个人的道德标准,十个人就有十个人的道德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各种不同的意见和纷争,甚至会出现当代西方社会所出现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情况。 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价值观和是非荣辱的标准,“我愿意、我高兴”成为某些个体道德行为选择的最终理由。当代西方著名的美德伦理学家麦金泰尔在《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中所批判的,正是西方社会的这种道德混乱状况。


       我们党在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奋斗目标后,随即就提出了“三个倡导”24个字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概括了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公民的价值准则。这正是继承了中国历史上重视道德教育以实现国家治理、社会和谐和个人修身的经验而得出的重要结论,对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二、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实际、融入生活


       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要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借鉴中华传统文化中道德教育的经验,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实际、融入生活。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建立在孝道教育的基础上


       中国的古圣先贤是在“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天下”的基础上提出了可以为世人普遍遵守的价值观。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他们也总结出了行之有效的道德教育的经验与规律。因此,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有其不可忽视的超越时代的可继承的内容,道德教育也具有不可颠倒的先后次序。《论语》上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这就是说,劝人向善的道德教育,应当从培养人的孝心开始。这是因为,孝的教育,首先培养的是人的一种恩义、情义、道义的情感。如果恩义、情义、道义的处世原则培养不起来,就会形成一种以利害为取舍的处世原则,这样的人往往就会见利忘义或忘恩负义。而孝的内容包括: 养父母之身、养父母之心、养父母之志、养父母之慧。例如《弟子规》上说:“身有伤,怡亲忧; 德有伤,怡亲羞”,一个对父母有孝心的孩子,为了免于让父母担心,自然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待人友善、忠于国家。“物虽小,勿私藏”,一个孩子与父母交往时能克服自私利己之心,走上工作岗位也就能树立无私廉洁的品行。因此,孔子的弟子有子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作乱者,鲜矣!”《孝经》上也讲:“长幼顺故上下治”。可以说,孝心一开,百善皆开。因此,孝的教育是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础和根本。


       传统中的孝亲、尊亲美德。一方面有利于维系人类的种族繁衍,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有其客观物质的基础;另一方面又有利于和睦亲情,维系人类家庭,是血缘亲情的自然表现,具有主观心理的根据。又如传统孝道中的悌长、敬贤美德,强调长幼有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把孝悌作为仁之本,“爱人”首先从爱父母做起,然后爱其族人、爱其长上、爱其民族、爱其国家。这种推己及人的自然亲情,符合人的认识与情感发展的规律,易于为人们所接受。试想一个连自己的父母都不敬爱的人,怎么可能让他真心实意地去友善他人、爱民族、爱国家呢?从孝悌观念开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使得这些价值观不仅仅是外在的强制灌输和说教,而成为家庭教育和个人修养的内在追求,这符合道德观和价值观形成和产生作用的规律,有助于人们通过社会教化(大化) 和自我修养(自化) 相结合的方式,把这些价值观渗透在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之中。可见,弘扬孝悌的美德,有助于维持社会秩序,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当代西方国家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法制相对健全的情况下,仍然出现了犯罪率激增、少年犯年龄下降等现象,无疑与夫妻关系失调、家庭崩溃、父子失教的状况有关。


       从家庭、从对父母的孝敬开始培养起人的感恩之情和仁爱之心,抓住了道德教育的根本,正是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深刻之处和成功所在。宋代的契嵩在《孝论》中讲:“圣人之善,以孝为端;为善而不先其端,无善也。”这就是说,劝人为善的道德教育,应当从培养“孝悌之心”这个根本开始。“本立而道生”,否则仁爱之心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也是刘奇葆同志强调引导人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抓好孝敬教育的原因。


        2.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全过程


       历史表明,依据道德规范进行道德教育是中国德育的优良传统。没有明确规范的道德教育,只能是一种倡导“自发性”和“盲目性”的道德教育。只有确定了明确的核心价值观,才能够把这些观念贯穿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乃至宗教教育之中。如果在家庭里家长灌输的、学校里老师教导的和社会传媒宣扬的价值取向不一致,甚至相冲突,就会让人们特别是青少年无所适从。而核心价值观的确定,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提供了一以贯之的价值取向。而核心价值观也必须通过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才能融入实际、融入生活。


       家庭教育是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开始。古人持家治国,可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但自五四运动以来,传统文化惨遭批判,家规大都被废弃,即使能够自我反省,也因无所凭依而看不到自己的过失,致使人没有做人的准则,才导致人心悖逆、越理犯分之事层出不穷。所以,当前可以结合恢复家规、家训,使核心价值观教育渗透在家庭教育的全过程,从小教会孩子做人的规范,明确是非、 善恶、美丑的标准,也为社会大众提供了可以共同遵守的道德观。


       学校教育是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延续。在中国古代,以道德规范、价值观等为内容的品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首要内容。例如《群书治要·汉书》说道:“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意即古代的君王,没有不把教化看作是大事的。他们设立大学以教化于国都;设立庠序( 地 方学校) 以教化于城镇乡村。用仁诱导百姓,用义勉励百姓,用礼限制百姓,所以那时的刑罚很轻可是并没有违犯法令的,这是因为推行教化而带来了良好的风情民俗。如今,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核心价值观的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从学校抓起,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这是非常及时而必要的。


       社会教育是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扩展。中国传统的社会教育秉持了孔子提出的“思无邪”的理念。因此中国古代的文艺作品,不论音乐、歌舞、戏剧、诗词等等,无不是以宣扬“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主要内容,这样才能使社会的正气上升,邪气下降,有助于改善社会风气,并自觉抵制腐朽文化的侵蚀。


       中国传统社会甚至还通过建筑物的设计来有效地强化和实现伦理道德的教育,把伦理道德的教育潜移默化地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在中国传统社会承担着重要道德教育功能的建筑物有三种:一是供奉祖宗的祠堂,它承担着教“孝”的功能,教导人知恩报恩、饮水思源,达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效果;二是供奉着至圣先师孔子的孔庙,它教人尊师重道,承担着尊师教育的功能;三是供奉了阎王的城隍庙,城隍庙里面描绘了地狱的种种情景,让人明了“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报应关系,这有助于帮助人们形成内在的自律,使人从内心不敢去做坏事,承担着因果教育的功能。总之,这种高度艺术化的社会教育,体现在传统建筑、雕塑、音乐、绘画、美术之中,成为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科学迅猛发展的今天,广播、电视、网络渗透到人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因此社会教育对人价值观的影响更是起着潜移默化的深远影响。国家可以培养选拔一些真正通达核心价值观且德行兼优的教师,于中央电视台、各省市电视台、网络广播等各类传媒,日日宣讲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使人羞于作恶。此外,我们的文化部门、新闻媒体,网际网络等,也应当通过文艺节目、影视作品、公益广告等承担起宣传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的责任,为倡导和树立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政策制度、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在精神和价值灵魂


       在很多时候,我们宣扬的价值观、道德观之所以不能落实或成为空洞的口号,就是因为我们忽视了社会伦理秩序的完善,撇开了影响社会大众道德水平提高的各种社会因素而进行空洞的道德说教,没有在实际制度的安排上建立使核心价值 观真正深入人心的机制。事实上,任何法律和制度都是一定价值观的外在表现,都体现和倡导着一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政策制度、法律法规的内在精神和价值灵魂。


       从历史上看,中国传统的道德观、价值观之所以能够在全社会普遍推行,就是因为它并不是空洞的道德说教,而是依靠教育、考试、选拔、监察、法律、激励等各种制度《群书治要·韩诗外传》中说:“故圣王之教其民也,必因其情,而节之以礼;必从其欲,而制之以义。”可见古代制度都是顺着人情而设计的。在古人看来,“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既然每一个人都希望得到富贵的地位,那么如何引导人们正当地追求富贵的地位呢?《群书治要·傅子》中说:“爵非德不授,禄非功不与”,即“无德的不授爵位,无功的不给俸禄”,也就是官吏的任用选拔都以德行为首要条件,论功行赏。这两条规矩确定了,那么贤良之士不敢以微德接受高贵的爵位,敬业的臣子不敢以微小功绩接受厚重的俸禄,何况无德无功的人,怎敢以虚假追求爵位和俸禄呢?建立爵禄的原则既已确定,就一定要公开选用合适之人并予以重用。品德高尚、功劳大的人,授予重爵高位,享受厚禄高官;德行浅薄、功劳少的人,授予低爵小位,享有薄禄低官来保障的。


       为了贯彻德治主义,保证把贤能之人选拔出来,从汉代开始就实行了“举孝廉”的人才选拔机制:地方官负责把具有孝廉品质之人举荐出来,作为官吏的候补,由国家培养。因为一个人孝敬父母,也就会忠于国家;一个人廉洁,就没有贪心,不敢妄取钱财。此外,还规定不孝在法律上要受到处罚。《孝经》有:“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的说法,规定对不孝者要“斩首枭之”。北齐律首创“重罪十条”,而其中不孝罪为“十恶不赦”的罪名之一。唐律规定,骂祖父母与父母的要处以绞刑,殴者处以斩刑,从而对不孝的种种罪行作出了更具体的处罚。魏晋行“九品中正制”,以九品衡别官吏,也以德义有无缺失为衡量标准。隋唐以后,实行科举制度,官吏选拔须经考试。各朝考试方法各异,但所试内容则均以重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经典为主。这些制度,无不有助于形成和强化既定的价值观。


       而为了进一步引导地方官具有公正的品格,把真正具有孝廉品质的人举荐出来,而不是把自己的亲朋好友举荐出来,也不是把向他行贿之人举荐出来,还有一个制度加以保证,即《群书治要·傅子》所说的“进贤者为上赏,蔽贤者为上戮”:如果一个官员举荐的人才为国家建功立业,国家一定对举荐者给予最高的赏赐。相反,如果一个官员不举荐手下的人才,反而因嫉贤妒能把人才埋没了,一经发现,这位官员也会受到国家最高的惩罚。当然,如果这个官员所举荐的人做了祸国殃民的事,也一定要追究举荐者相应的责任。这样的人才选拔制度一实行,就保证了德才兼备的人出任领导位置。


       总之,中国古代对道德观、价值观的重视,并不是空洞的道德说教,而是渗透在社会制度的方方面面。简单地讲,我们弘扬什么样的核心价值观,就要通过制度激励培育这样的价值观;反对什么样的价值观,就要通过制度约束这样的价值观。只有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制度的导向和约束作用,使正确行为得到鼓励、错误行为受到制约,才能强化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动自觉。


        4.领导干部要率先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说文解字》把“教”解释为“上所施,下所效”。道德教育、包括价值观教育的有效方式是身体力行的感化而不是空洞的说教,因此特别强调“正人先正己”、“身教胜于言教”,强调领导者的道德示范作用。在这方面,孔子多次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意思是说,领导人的德行好比风,老百姓的德行好比草。风向哪边吹,草就向哪边倒。又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 颜渊》)“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论语· 子路》) 实践证明,“上行则下效”:“上有克让之风,下有不争之俗”,“上清而无欲,则下正而民朴”,“上重义则义克利, 上重利则利克义”,“大臣不廉,小臣必污;小臣不廉,风俗必败”。


       孟子继承了孔子重视领导者以身作则的道德示范作用,他说:“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孟子·离娄上》)。只有仁人应处于统治地位。不仁的人处于统治地位,就会把他的罪恶传播给广大的群众。《礼记》上也说:“下之事上也,不从其所令,从其所行。上好是物,下必有甚者矣。故上之所好恶,不可不慎也,是民之表也。”这就是说,下级事奉上级,并不是看他所下达的命令,而是看他的行动。如果上级领导喜欢这个东西,下边的人一定会有更加喜欢的,所以上级领导所喜好和厌恶的东西就不可以不谨慎。因为他是人民的表率。


       可见,作为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者的道德修养对于形成一个社会良好的社会风尚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但是,改革、开放以来,领导干部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也在接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和挑战。面临着众多的诱惑,一些领导干部见利忘义,利用自己特殊权力,进行明目张胆的索贿受贿、权钱交易的活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自己谋取私利的资本,结果从受人尊敬的领导者而变成历史和人民的罪人,对社会风气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领导干部率先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极为重要的。正如刘云山同志在《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抓作风建设,坚持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带头,自上而下、以上率下,带动整个社会出现新的气象。这深刻启示我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抓好党员干部这个重点,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引领带动作用。”他强调:“党员干部的引领带动作用,就是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时代的先锋、社会的楷模。”


        5.推举、褒奖、宣传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在示范引导上下功夫


       孔子说:“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意思是说,国家推举善人(道德模范) 来教导尚且不能为善之人,人们就会劝勉为善。《韩诗外传》上记载:“古者必有命民。民有能敬长怜孤,取舍好让,居事力者,命于其君。命然后得乘饰车并马,未得命者不得乘,乘皆有罚。”所谓的“命民”,就是古代的君主下诏命封赏的人。在平民百姓之中,有能够尊敬长辈、怜爱孤儿,取舍推让,做事竭忠尽力的人,就会被君主下诏命给以封赏。古圣先贤知道人都有七情六欲,所以要顺着人的情欲爱好才能治理好国家。而喜欢受人尊重,是人之常情。有的平民百姓能力可能不是很高,但是他有德行,国家就会下诏命封赏他,让他给社会大众做一个好的表率。那么,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就会对社会风气的好转起到引领作用,这就是他对社会最重要的贡献。


       例如对“取舍好让”的人,也就是在面对利益得失时,能够谦让、礼让、退让的人,国家要给予封赏鼓励。如果人越是谦让、礼让越是吃亏,那人人都会靠争抢去获得自己的利益。如果“不哭的孩子没奶吃”成为社会普遍的现象,如果只有通过上访才能使自己的利益得到保证,那就等于是鼓励人们去争、去抢、去上访。所以国家封赏鼓励谦让有礼的人,就是鼓励人们切实养成谦让的美德,社 会就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纷争。


       如果人具有这些美德,又受到君主的诏命封赏,就可以乘坐两匹马拉的装饰华美的车子出行;而那些没有得到君主诏命封赏的人,即使再有钱,也不能够随便乘坐这样的马车,否则就会受到处罚。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故其民虽有余财侈物,而无礼义功德,则无所用其余财物。故其民皆兴仁义而贱财利。”人即使有多余的钱财,但是如果不讲礼义德行,没有对国家建功立业,也没有办法使用多余的财物。这样的制度一实行,人们看到有德行的人最受国家的尊重和褒奖,就不会把财物看得最重要,而是把德行仁义看得最重要。


       重视道德模范的榜样示范作用、以典型引路是中国传统社会道德教育的重要特点。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方面,也可以将那些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监狱或个人的经验成果向全国普遍宣扬。正如刘奇葆同志所强调的:典型的力量是无穷的。这些年,重大典型、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的宣传产生了非常好的效果,要不断总结、不断提高,把重大典型宣传与最美人物、身边好人宣传结合起来抓,形成群星灿烂与七星共明的先进群体结构,产生覆盖全面、远近皆宜的示范效应。


       在实践中,北京汇通汇利公司、苏州固鍀电子有限公司、河北鑫华新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吉林松花江中学、广东省博罗县、河南省息县等,结合继承和弘扬中华美德,积极开展了广泛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了人们的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提高了人们道德水平和道德境界。这些成功的经验和典型案例,都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和大力推广。


       总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们党立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国梦”的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战略工程。我们应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要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的政策制度的制定实施都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要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唯有调动起每个公民个体的积极性,主动自觉地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解决当代中国社会存在的信仰缺失、文化断层、教育失误等问题。唯有通过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的教育觉悟人性、唤醒人心,才能拯救人民心灵,化解矛盾冲突,达到国泰民安、社会和谐的结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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