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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会和谐与发展建言献策
2007-11-13汕头日报

为社会和谐与发展建言献策

“构建和谐汕头”政协论坛专家学者演讲摘登

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教授刘余莉:弘扬中华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这就要求我们在和谐新农村的建设中,更加重视中华文化的作用。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凡是和谐乡镇的典型,都继承了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重视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仁爱和平”为主要内容的伦理道德教育。从安徽省汤池镇通过建立“庐江文化教育中心”,提出用中华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示范镇”的成功案例中,可以提炼总结出通过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新农村的普遍规律:教育者有正确的理念:秉承了《礼记》上“建国君民,教学为先”的理念,切实高度重视伦理道德教育在构建和谐城镇中的重要作用。采取了道德教育的有效方式:“教”意为“上所施,下所效”,要求老师先将圣贤之教落实于生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感化当地居民,使民风淳朴。形成了完整的道德教育体系:把道德教育看成是一个由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构成的完整体系。如今,一些地方领导纷纷到汤池学习经验。特别是山东庆云县政府支持成立了“庆云书院”,志在用中华文化构建“世界和谐示范城”;汕头龙湖区开展中华经典文化学习活动,成立了“汕头市明德文化中心”,把弘扬传统伦理道德教育作为本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本报记者  陈静莹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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