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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考
2011-11-05理论学刊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考

余洪波,刘余莉

(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北京 100086; 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北京 100091)

〔摘 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本文在充分认识核心价值体系重要意义的基础上,建议借鉴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括为“孝、悌、忠、信、礼、义、廉、 耻、仁、爱、和、平”十二个字,并说明了理由。

〔关键词〕核心价值观; 和谐文化; 传统美德; 时代精神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 - 3909(2011)05 - 0058 - 03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核心和根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对于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挥应有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研究,特别是要借鉴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进一步概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一、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把核心价值观放在基础地位

       核心价值观是核心价值体系的核心,它决定并制约着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

       首先,核心价值观能够为全社会提供统一的是非善恶美丑的价值标准。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信仰的多元文化的国家,在她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之所以既能够保持各民族大团结的统一局面、又能不断融合外来民族并充分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就是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秉持了“不同而一”、“理一分殊”的理念,在全社会提倡了以“仁义礼智信” 为核心的共同道德规范,并且能够为各个民族、各个宗教信仰的人们所认同,成为全体人民普遍奉行的价值观,形成了社会统一的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因而没有出现如墨子所讲的“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 义,十人则十义”的情况,更没有出现当代西方社会出现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现象。

其次,核心价值观能够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确定一以贯之的价值取向。

只有确定了作为核心的价值观,才能够把这些观念贯穿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之中。 如果在家庭里家长灌输的、学校里老师教导的和社会传媒宣扬的价值取向不一致甚至相冲突,就会让人们、特别是青少年无所适从。在中国古代,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都遵循着孔老夫子“思无邪”的理念。不论音乐、歌舞、戏剧、诗词等等,都是以宣扬“仁义礼智信”、弘扬正气为主要内容,这样才能使社会的正气上升,邪气下降。只有使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给予人们统一的价值取向,才有助于改善社会风气,并自觉抵制腐朽文化的侵蚀。

最后,核心价值观是法律规则设计、制度安排的 内在精神和价值灵魂。

现在人们都认识到完善法制和监督机制的重要性,但是还要认识到,我们并非为了法律而制定法律、为了制度而制定制度,这些法律、制度制定出来都是为了维护一定的价值观的,所以核心价值观是法律制定和制度建设的内在灵魂和价值灵魂。一方面,任何法律和制度都是一定价值观的外在表现,都体现了一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因此必须使核心价值观渗透在社会法律和制度的安排之中;另一方面,要形成全社会广泛认可、普遍遵行的价值观,法律、制度的安排都必须有助于维护和弘扬这些核心价值观。从历史上看,中国古代的道德规范之所以能够奏效,就是因为它们并不是空洞的道德说教,而是依靠各种社会制度来加以强化的。例如,为了贯彻德治主义,官吏的任用选拔都以德行为首要条件。汉代实行“举孝廉”的人才选拔机制; 魏晋行“九品中正制”,以九品衡别官吏,也以德义有无缺失为衡量标准;隋唐以后,实行科举制度,官吏选拔须经考试。各朝考试方法各异,但所试内容则均以重视修身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经典为主。这些制度,无不有 助于形成和强化既定的道德观。

总之,我们弘扬什么样的价值观,就要通过制度激励树立这样的价值观;反对什么样的价值观,就要通过制度约束这样的价值观。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成为法律、制度设计的内在精神和灵魂,而且法律、监督机制的健全、激励机制的完善对于保障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树立,也是必不可少的。

二、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借鉴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胡锦涛同志在耶鲁大学演讲时提出:“科学发展的理念,是在总结中国现代化建设经验、顺应时代潮流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也是在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基础上提出来的。”[1]今天,要概括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也应当坚持这个原则。结合中 国古代“八德”的两种说法 ( 即朱熹的“孝、悌、忠、 信、礼、义、廉、耻”和 孙中山 的“忠、孝、仁、爱、信、 义、和、平”) ,联系中国当前对内构建和谐社会,对外建设和谐世界的整体思路,可以把新时期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括为十二个字,即:孝 (孝亲) 、悌(悌长) 、忠( 公忠) 、信(诚信) 、礼( 礼敬) 、义(正义) 、廉 (廉洁) 、耻 (明耻) 、仁 (仁慈) 、爱 (博爱) 、和(和谐) 、平(平等) 。这一概括体现了以下特点:

       首先,注意把道德精神和价值理想规范化,体现了“大道至简”、“道简易行”的特点。

       最深刻的道理,其表现形式往往是最简单的。核心价值观是要全社会普遍遵守的,要明确化、简要化、具体化、规范化。因为它概括简单,才易记易传,便于把握、便于家喻户晓,容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普遍奉行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其次,注意了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层次性,体现了先进性与广泛性相结合的特点。

       这十二个字虽然概括简单,但内涵深刻,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因而既能够为一般的社会大众普遍遵行,又可以为社会的先进分子提出更高的要求。

       再次,注意坚持了大化(社会教化) 与自化(个体修养) 相结合的原则,有利于把这些价值观渗透到个体的思想和行为中。

       历史表明,依据道德规范 进行道德教育是中国德育的优良传统。没有明确规范的道德教育,只能是一种倡导“自发性”和“盲目性”的道德教育。中国古代的道德规范,同时又是一种道德意识和理念。古代的德教,不仅把道德规范传授给学生,使其能够自觉地规范个人的行为,而且更加注重教育学生把握道德知识、形成道德意识、 升华为道德理念。这样就把道德知识、意识、理念、 规范、行为有机地、本质地结合在一起,实现了外在道德教化与个体内在修身的统一。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和确立,也同样有助于人们通过社会教化和自我修养相结合的方式,把这些价值观渗透在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之中。

       第四,能够与中国传统美德相承接,符合道德观和价值观形成的规律。

       从道德发展来看,社会主义道德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对过去人类一切优秀道德的继承与发展。社会主义道德必须根植于民族的传统道德。2005年10月,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在北京组织开展了“弘扬以仁义礼智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传统美德抽样问卷调查”,结果有 80.7% 的人认为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有现实意义[2]( P36)。这说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顺乎民意,具备较为深厚的群众基础。

中国的古圣先贤是在“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基础上提出可以为世人普遍遵守的价值观的,因此,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有其不可忽视的超越时代的可继承的内容。例如,传统中的孝亲、尊亲美德,一方面有利于维系人类的种族繁衍,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又有利于和睦亲情,维系人类家庭,是血缘亲情的自然表现。又如传统孝道中的悌长、尊贤美德,强调 长幼有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把孝悌作为仁之本,“爱人”首先从爱父母做起,然后爱其族人、爱其长上、爱其民族、爱其国家。这种推己及人的自然亲情,符合人的认识与情感发展的规律,易于为人们所接受。试想一个连自己的父母都不敬爱的人,怎么可能让他真心实意地去爱他人、爱民族、爱国家呢? 可见,弘扬孝悌的美德,有助于维持社会秩序,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当代西方国家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法治相对健全的情况下,仍然出现了犯罪率激增、少年犯罪年龄下降等现象,无疑与夫妻关系失调、家庭崩溃、父子失教的状况有关。

对于这一点,孙中山先生在1924年曾谈到:“一 般醉心于新文化的人,便排斥旧道德,以为有了新文化,便可以不要旧道德,不知道我们固有的东西,如果是好的,当然是要保存,不好的才可以放弃”,“谈到孝字,我们中国尤为特长,尤其比各国进步的多”,“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3]( P680) 。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受儒家文化深刻熏陶的东方国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孝道的积极方面,甚至通过法律和制度的方式,弘扬孝亲的美德,这才在发展物质文明的同时,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面对当前中国社会大量出现的不养老、不敬老现象以及新加坡、韩国、日本等东方国家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的成就,孙中山先生的话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因此,不能一讲到孝悌,就认为是封建主义的东西、是落后的象征。恰恰相反,从对父母的孝敬开始培养起人的感恩之情和仁爱之心,抓住了道德教育的根本。宋代的契嵩在《孝论》中讲:“圣人之善,以孝为端;为善而不先其端,无善也。”这就是说,劝人为善的道德教育,应当从培养孝心这个根本开始。“本立而道生”,否则仁爱之心就成了无水之源、无本之木。        第五,能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的时代精神相统一。

这十二字规范本身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应时性,同时也具有很深的哲理性和稳定性。从规范的践行上看,既有确定性、原则性、一义性,又同时具有相对性、灵活性和兼容性,而这正体现了中国文化博大宽容的胸怀。举例来讲,月饼作为一种传统食品,在中国承传了上千年,在这个过程中,做月饼的材料是随着不同时代人的不同口味而不断更新的,例如适合西方人的口味出现了巧克力月饼,但是它仍然叫“月饼”,仍然具有传递亲情、 重视家庭团圆以及和睦人际关系的意义。如果把 “月饼”这个名词都换掉了,而变成了“蛋糕”,就无法体现文化的传承。沿用传统的道德规范来概括中国特色的核心价值观的道理也是如此。但是,这十二个字的道德规范也可以依据时代精神而赋予新的内涵。例如“信”,不仅是指朋友之间的信用,而且还包括了诚实守信,这是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核心价值。又如“忠”,即可以是忠于家庭,也可以是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职守,“忠”的本意有“尽己”的意思,当今时代做到“忠”就要竭尽全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必须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尊重科学,这也体现了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再如“义”,则可以依据时代精神解释为公平正义;“平”,可以解释为平等尊重、和平共处;“礼”,不仅包括对他人的礼敬,而且也包含了规则意识和守法要求。因此可以说,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平等、诚信、正义等价值都已无一遗漏地囊括在这十二个字当中了。

第六,有助于树立民族自信、振奋民族精神,抵御腐朽文化的入侵。

要树立民族自信、振奋民族精神,就必须让人们深入了解祖国的优秀文化和悠久文明。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讲到的:“中华文明是世界古代文明中始终没有中断、连续 5000多年发展至今的文明。中华民族在漫长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文化传统,深深影响了古代中国,也深深影响着当代中国。”[1]用这十二个字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样“既有着中华文明的深厚根基,又体现了时代发展的进步精神。”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无与伦比的优势就是它注重内省、修身的道德素养,从而培养人们自立、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自律的慎独精神,本身渗透着和谐的精神,本质上是一种和谐的教育。也正是这种文化传统,才能使其成为抵制外来消极文化、腐朽文化的强韧屏障。

总之,用“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仁、爱、 和、平”这十二个字作为核心价值观,既有传统特色,又赋予时代内容,能够为我国和平发展道路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在实践中,可以用这十二个字来命名十二个月,每个月特别提倡一种核心价值观,并围绕这个核心价值观开展一系列活动,这样既可以使这些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从而为人们提供一个明确的行为标准和评价尺度,又可以推动人们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改变社会风气,使道德教育真正落在实处。


作者简介:余洪波( 1966— ) ,女,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副编审。

参考文献:

[1]胡锦涛. 在美国耶鲁大学的演讲[N]. 人民日报,2006 - 04 - 23.

[2]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 宣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所. 中国人的美德———仁义礼智信[M]. 北京: 中国人民 大学出版社,2006.

[3]孙中山选集[M].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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