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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書治要·禮記》中備糧制度對當今糧食安全的啟示 ——淺析新冠疫情背景下的糧食危機問題
2021-08-14

作者:朱元珍

前言

新型冠狀病毒肆虐全球,隨之產生了諸多問題與危機。其中,糧食出口大國如越南、柬埔寨、哈薩克斯坦斯坦等實行糧食出口禁令,由此引發了全球對糧食需求的恐慌。並且,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糧食計畫署和歐盟日前共同線上發佈的《2021年全球糧食危機報告》稱,在55個國家和地區中,2020年至少有1.55億人面臨重度糧食不安全問題,比上一年增加約2000萬人,達到過去5年最高水準。由此看來,各國自身的糧食儲備與供給對策則尤為重要,不僅能夠有效緩解當前人民的恐慌、通過市場投放來穩定價格,也能夠給予別國一定需求的援助。其實,就中國而言,備糧制度早在先秦時期就已出現。《禮記》中便記載了先秦時期君主所頒佈的“備糧制度”,旨在通過制定相關政策、分派人員管理、進行糧食倉儲,以應對水旱災害的侵襲,幫助人民度過荒年。正所謂“民以食為天”,民足則國富。早在兩千多年前,先人已經將應對災荒的經驗記錄在冊,而“備糧制度”仍對當今社會有一定的啟示和借鑒意義。諸多典籍可以為當今領導者制定相關決策提供寶貴的經驗和教訓,為解決當前社會問題提供便利。

 一、《禮記》備糧制度

(一)備糧制度簡介

《禮記·王制》雲:“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 倘若在荒年之際沒有豐沛的糧食積蓄,百姓便難以維持生存。可見,糧食是國家的命脈,儲備糧是國家的保障。

《禮記·王制》中記載,周朝時由“塚宰”掌管國家財務及宮內事務:“塚宰製國用,必於歲之杪,五穀皆入然後制國用。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入以為出。” 在年底,塚宰要根據當年的收成來推算次年可支配的糧食總量,其中以三十年收成的平均數來預算,做到量入為出。由此,古人的智慧可見一斑,沒有妄自揣測,而是根據往年的數據加以分析,並預估來年的豐歉。

也有一種說法,是把“天體運行與農業豐歉聯繫起來,產生了農業豐欠循環論”, 據說是由春秋時期的經濟學家計然所提出來的。《史記·貨殖列傳》記載:“故歲在金,穰;水,毀;木,饑;火,旱。旱則資舟,水則資車,物之理也。六歲穰,六歲旱,十二歲一大饑。”。如果預測到次年歉收,國家就要提前做好賑濟、貸糧等準備並部署相關官員。如果預測到次年豐收,則要頒佈相應政策,如收購百姓餘糧,防止出現豐年糧食賤賣、百姓受殃的情況。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其實無論是歉收還是豐收,國家都要適時地進行政策性的輔助,否則百姓都會被糧價的波動所影響。比如糧食少了,價格瘋漲,百姓買不起,會爆發饑荒;糧食過多,價格太低,百姓辛辛苦苦種的糧食收不回本錢,也無法維持生計。這些都是國家實行糧食政策所應該考慮到的多種情況與因素。

因此,如能用三十年收成的平均數來進行合理預算,加上糧食儲備,則“雖有凶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舉以樂。”這裏凸顯了備糧政策的積極效用:如果糧食充足,那麼百姓就不會挨餓,臉色也不會如菜色一般蠟黃。而“天子每日舉樂”其實側面反映出的也是百姓過上了衣食無憂的日子。否則,在《禮記·曲禮》中也記載道:“歲凶,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馬不食穀,馳道不除,祭事不縣。大夫不食粱,士飲酒不樂。”也就是說,遇到早年收成不好的時候,國君用膳不殺牲,馬匹不吃比較好的穀米飼料,馳道不加修治,祭祀的儀式不敲擊編鐘,大夫不吃精美的飯食,士人飲酒不可奏樂。這也體現出了家國一體觀,即國家和百姓是不分隔的一個整體。《禮記·玉藻》亦曰:“年不順成,則天子素服,乘素車,食無樂。”如果天下百姓遭受了饑荒,從物質層面來看,即使國庫仍然有餘糧、有餘錢,也不可浪費,而是要制定出合適的方法開倉放糧,幫助百姓度過難關。從精神層面來看,士人、國君吃飯飲酒時不奏樂,也是心系百姓,並無心情來享受音樂,這也體現出了“為天下而憂”的家國情懷。

(二)官員的職責分工 

《周禮》中詳細記載了國家各部門人員的安排與職責分工。在《周禮·地官司徒》中,糧食、倉儲管理者的職責劃分非常明晰。

“遺人掌邦之委積,以待施惠。……廩人掌九穀之數,以待國之匪頒、赒賜、稍食。……舍人掌平宮中之政,分其財守,以法掌其出入。……倉人掌粟入之藏,辨九穀之物,以待邦用。”“‘遺人’是掌施惠之事的官;‘廩人’是掌倉廩所藏米糧數的官(亦兼管穀物);‘舍人’是掌宮中用穀等事的官;‘倉人’是掌管儲藏穀物的官。”在各官位主要負責人之下,還有屬官和勞役人員,如府、史、胥、徒。

“府”是負責收藏的小吏,“史”是負責文書的小吏。而“胥”、“徒”均是在官府服徭役的百姓,但“胥”的地位高於“徒”,因其具有才智,故為“什長”。《周禮》中對於倉儲管理、分發人員的配置十分詳細,並分別配有相應的屬官與服役人員,使倉儲管理制度在先秦時期日趨完善。 

(三)儲備方法與救濟政策

1.倉廩的運用

《禮記·月令》曰:“仲秋之月……(修囷倉),乃命有司趣民收斂,務蓄菜,多積聚。” 在仲秋時節,國家需要修葺囤積糧食的倉庫,便於將來更好地存儲糧食與管理。除了國家存糧外,君王也鼓勵農民多儲備乾菜,以備不時之需。《禮記·月令》曰:“季秋之月,命塚宰舉五穀之要,藏帝藉之收於神倉。” 這說明國家除了設置備荒糧倉外,也為祭祀方面設置了“神倉”,故鄭玄注曰:“藏祭祀之穀為神倉。”

在《詩經》中也有關於倉廩的描述:

《周頌·豐年》:“豐年多黍多稌,亦有高廩,萬億及秭。”

《周頌·良耜》:“獲之挃挃,積之栗栗。其崇如墉,其比如櫛。以開百室。”

《小雅·楚茨》:“我倉既盈,我瘐維億。”

這些對糧食豐收和倉儲的描述,說明先秦時期“備糧制度”已逐漸形成,後代陸續演變出現常平倉、義倉、社倉、惠民倉、廣惠倉、平糴倉等。

2.多層次“委積”儲備制度

“‘委積’是先秦時期倉庫的雛形”,在《周禮·地官司徒》中有相關記載:“遺人:掌邦之委積,以待施惠。鄉里之委積,以恤民之艱厄;門關之委積,以養老孤;郊裏之委積,以待賓客;野鄙之委積,以待羈旅;縣都之委積,以待凶荒。” 其大意為:“遺人掌管王國的委積,以待向民施恩惠。鄉里的委積,用以救濟鄉民中饑餓困乏的人;門關的委積,用以撫養為國事而死者的父親和孩子,郊裏的委積,用以供給出入王都的賓客;野鄙的委積,用以供應寄居的旅客;縣都的委積,用以防備災荒。”

“委積”的倉儲管理模式由國家至縣都、由上至下共分為六個層次。體現其專途專用性,糧食存於不同的地方便有不同的安排與效用。這也體現出存糧並不只存於邦國之中,而是分散於各鄉、門關、郊裏、野鄙、縣都。若僅僅存於城邑,由於路途遙遠、運輸困難,饑荒之年的賑濟糧便難以及時送達至鄉縣百姓。

3.救濟政策

在國家保有存糧的前提下,仍要根據年情,制定相應的政策,將米糧切實發到百姓手中,或是以先貸後還的方式予以救助補給,否則就會出現荀子所述現象:“田野荒而倉廩實,百姓虛而府庫滿,夫是之謂國蹶。” 田野裏荒蕪一片、顆粒無收而國家的倉廩是充實的,百姓沒有錢財而國庫是滿盈的,這就是說明國家即將頹敗、傾覆。因此,合理有效的救濟政策亦是“備糧制度”中的關鍵。

(1)直接賑濟

《禮記·月令》雲:“季春之月,天子布德行惠,命有司發倉廩,賜貧窮,振乏絕。”孔穎達疏引蔡邕雲:“穀藏曰倉,米藏曰廩。”在季春時節,天子命令主管官吏打開存放穀類、米糧的倉庫,把糧食發給無財、無親、斷糧和難以接續的人,希望通過這樣的方法來幫助百姓度過饑荒。

《周禮·地官司徒》雲:“鄉師之職……以歲時巡國及野,而赒萬民之囏阨,以王命施惠。” “司救:凡歲時有天患民病,則以節巡國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囏阨”是饑乏的意思,由“遺人”的職責“鄉里之委積,以恤民之囏阨”可以佐證當時國家派遣鄉師、司救定期巡視國都和郊野,以君王的名義救濟民眾中饑餓困乏的人。《孟子·梁惠王下》亦載晏子曰:“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斂而助不給。” 可見,國君行“仁政”,百姓方能安穩度日,“直接賑濟”的措施也體現了儒家的“仁政”思想。

(2)借貸賑濟

《周禮·地官司徒》中記載了“荒政十二則”:“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緩刑……十有二曰除盜賊。” 對於“散利”政策,鄭注曰:“貸種食也。” 就是公家貸給百姓種子和糧食,等到秋收時再返還的政策。此處“貸種”,是為百姓提供了耕種的便利,讓百姓能夠以勞動耕種自救,所謂“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由季冬之月“令告民出五種”可知:官員在前一年挑選出的相對較優的糧種。當百姓們的收成不佳時,國家借民良種,可以幫助農民恢復生產力的發展,以維持更久的生存,而不是僅限於當下溫飽與否。

(3)價格政策——平糴法

戰國·李悝實施的“平糴法”是一種利用價格政策來平衡市場價格的方法,同時也將餘糧輸入市場,保障農民在荒年不會因為糧食短缺、糧價過高而面臨饑餓。具體的實施方法是:“在豐年平價收購農民餘糧,災年平價出售,防止‘谷賤傷農,穀貴傷民。’”

雖然“平糴法”看起來有諸多裨益,但是我們不難體會,經過時間的推移和經驗的累積,一些政策會逐漸產生問題,或是在具體實施的時候出現難以預料的弊病。鄧拓在《中國救荒史》一書中提到:“國家購入糧食的基金過少,不足以抑平穀價;利益不普及,能享受實惠的只有少數通都大邑的居民。一般鄉村貧苦民家無從享受。” 又引司馬光雲:“又有官吏,不能察知在市斛鬥實價,只信憑行人與蓄積之家通同作弊。……經過多年,在市價例終不及元(原)糴之價,出糶不行,堆積腐爛者,此乃法因人壞,非法之不善也。”“價例”是指依法所定之價,類似如今“最低收購價格”,也就是說,經過過年之後,市場的最低收購價格比原來收入府庫的價格要低很多,所以府庫沒有辦法把積存的糧食賣出,因為賣出就要虧損,導致糧食在府庫中堆積腐爛,非常可惜。對此,司馬光認為,“平糴法”原意在於便民,產生弊病是因“積蓄之家”從中操控價格,產生穀賤傷民、市場價格太低,國家儲糧難以賣出而堆積於庫的結局。“此乃法因人壞,非法之不善”也為我們敲響了一記警鐘。

針對“國家購入糧食的基金過少,不足以抑平穀價”的問題,國家可以加大資金投入量,但是也要合理預算未來幾年的收成情況與市場價格的高低,不可盲目採購;針對“利益不普及”的問題,國家可以擴寬該政策的適用範圍,不僅僅限於大的城鎮,也能夠增派官員前往鄉邑,讓貧苦村民也能夠享受這樣的福利。倘若官員人數不足,可以通過貼告示的方法,提前一月至兩月公佈收糧時間和地點,讓偏遠地區人民可以及時趕到城鎮。對於遠距離來的村民,也可以適當對於路費予以經濟上的補償。而“官吏與積蓄之家通同作弊”的行為,在現代則可以透過“資訊公開化”、“資訊透明化”來解決。而中國在收糧方面,也已經逐步完善了相關政策與公佈管道,以保證百姓的切身利益。

(4)國家間援助

當災害非常嚴重的時候,國家不得不向其他國家尋求援助,比如“請糴制度”。“‘請糴制度’具有明顯的互惠互利性,她是調劑各個地區糧食供需矛盾、應對諸侯王國災荒事件的比較進步的減災制度。” 如《左傳·隱公六年》:“冬,京師來告饑,公為之請糴於宋、衛、齊、鄭。”

如果國家間能夠達成一致的目的和需求,那麼請糴措施就能夠順利實施,但是也有出現諸侯國為了遏制對方勢力,不出手相救,反而加以約束遏制的情況。因此,齊桓公倡議與其他國家達成了“無曲防,無遏糴”的盟約,就是為了各國在災荒之年,可以互相予以支持,讓百姓能夠有糧可食。

通過對古代備糧方法和救濟政策的學習與瞭解,我們可以總結前人的經驗並結合當前生產生活情況,進行靈活運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當前出現的問題與面臨的危機。 

二、中國糧食儲備現況

先秦時期所出現的“備糧制度”,對後世影響頗深,歷朝歷代諸多糧食政策與倉儲形式均由其演變而來,而“倉廩”、“委積”的形式也一直沿用至今。當今中國的糧食儲備方案與倉儲能力,或多或少得利於前人所制定的政策與實際經驗的傳承。 

(一)糧食產量

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所公佈的《中國的糧食安全》白皮書可知:“中國人口占世界的近1/5,糧食產量約占世界的1/4。人均糧食佔有量達到470公斤左右,高於世界平均水準。”

“中國糧食總產量連續五年穩定在6.5億噸以上水準。”並且糧食能夠自給自足,“穀物自給率超過95%。” 雖然每年仍有進口糧食,但並不依賴於國外的供給。數據顯示:“2019年,進口大米占中國大米消費約1%。” 所以,在疫情影響下的國際糧食安全危機,其實對中國民眾的糧食需求並不會造成太大衝擊。為了避免民眾恐慌性屯糧,各大省市的糧食儲備局在新聞發佈會上都公佈出國家糧食產量和倉容量的數據,以穩定民心、防止哄抬物價。

(二)糧食倉儲現況

中國已經逐漸用現代化倉儲來替代人工倉儲,而倉容量也十分可觀。“2018年全國共有標準糧食倉房倉容6.7億噸,簡易倉容2.4億噸,有效倉容總量比1996年增長31.9%。” 結合上述年產量數據可知,全國糧食倉儲量最少可達到6.7億噸,最多可至9.1億噸,能夠滿足人民整一年的糧食需求。國家仍有相關政策以保證應急糧的快速運輸。“在大中城市和價格易波動地區,建立了10-15天的應急成品糧儲備。”“全國共有糧食應急供應網點 44601個,應急加工企業 5388 家,應急配送中心3170 個,應急儲運企業 3454 家。” 這些應急儲備糧能夠有效幫助國家應對地震、颱風等自然災害。

在倉儲管理方面,也採用了智能資訊化的方法來監測糧食在倉內的狀況。“中儲糧集團公司在全國 31 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佈局直屬糧庫和分庫 980 多個。每個直屬庫裝有 100 多個攝像頭、數千個糧情感測器。” 感測器能夠感知倉庫內細微的溫度變化以及是否黴變,大大降低了糧食的損耗率。

三、備糧制度與現代沿用實例之對比

在疫情蔓延下,“禁止出口政策”使多國正面臨著隨時發生的糧食危機。有學者指出:“這次糧食市場異動(指2020年上半年)後期演化為糧食危機的真正威脅,是投機資本對糧食市場的炒作。”無論是“天災”還是“人禍”,中國都有充足的糧食儲備來應對不同的變化:“中國糧食儲備標準大大高於聯合國糧農組織提出的17%-18%的安全水準。” 由此可知,先秦時“耕三餘一”的方案是較為合理的,有學者也分析到:“先秦時期已充分認識到糧食儲備數量與饑饉貧困的比例關係。”中國作為人口大國,對於糧食的需求量頗高,國家也提升了對糧食儲備的高度重視。在政府的正確引導下,中國穩定的糧食產量與倉儲量,不僅能夠穩住人心,也能使糧食需求與價格保持平穩態勢。

而能夠獲得這樣的優勢,也是基於前人“備糧制度”的沿襲與完善。由歷朝歷代所記載的典籍中,管理人員可以對糧倉的修繕、人員分工、存儲方法有更多的瞭解並積累多角度的經驗。所謂“以古為鑒,可知興替。” 若將先秦時期“備糧制度”與當今中國糧食儲存方案相結合,能夠發現兩者所蘊含的智慧不謀而合,也給今人更多的啟發與靈感。筆者對比研究後,總結如下,列為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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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糧食收購的問題,國家已採用資訊公開化的方法,在“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的官網上均可以查到現階段與往年國家對於各類糧食的最低收購金額,以保證收購價格的公平公正。百姓不會讓中間商家以賤價收購糧食,可以將糧食以基準價賣給國家認證的企業。

關於國際組織的應對措施,主要有三項。一是糧農組織發起的“社會保護計畫”,通過補助的方式,促進家庭增收和糧食安全,不再需要孩子參加勞動,保護弱勢群體;二是世界糧食計畫署發佈的“全球人道主義應急計畫”,針對老年人、殘疾人和兒童建立了全球人道主義應急中心,加強基本服務和衛生保障,且通過在貧民區建立安全網和應急援助的各種管道,向孟加拉國、葉門、南蘇丹等國提供援助;三是聯合國難民署領導並實施的“全球難民契約”,旨在收容、保護和援助難民,並最大程度的減少饑餓人數,實現糧食安全。 雖然這些計畫方案的實施,並不能完全解決眼下的難民問題和糧食危機,但已經很大程度上緩解了人口的死亡問題和麵對糧食短缺的饑餓問題 

結語

從典籍中,我們學習到的諸多備糧政策、管理方法對當今仍有很多的借鑒意義和指導作用。先人所積累的經驗教訓,亦可以作為今人之“鏡”,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現類似的問題與弊病。但因現代資訊化社會高速發展,任何決策的制定,仍需結合當今世界局勢來整體考慮,達到全局觀、世界觀的協調與統一。當然,以上的備糧制度和應對方案都是從“結果”上想辦法,如果能夠從原因上下手,或許可以更快緩解饑餓問題。

從外因來看,新冠疫情對於糧食危機來說,影響力只排在第二位,排在第一位的是國際衝突問題。正如世界糧食計畫署(WFP)在官方網站發佈的宣導一樣:“如果可以結束衝突,我們就能終結全球饑餓。”執行幹事戴維·比斯利說:“我們經歷了太多的暴力和衝突,這就是這麼多人面臨饑餓、急需幫助的根源所在。我呼籲掌權者和武裝人員立即停火。我親眼見證了戰爭(給人們)留下的創傷,親耳聽到他們的悲慘故事。在經受了大多數人無法想像的噩夢之後,他們處於恐慌、饑餓和營養不良的狀態。如果我們要真正終結饑餓,我們就必須停止這種不人道的行為。”

從內因來看,處於糧食充足的國家和人民,應該提升民眾的節約意識,對寶貴的糧食更加愛惜、不可浪費。袁隆平院士於2021年5月份逝世,留給後人深深的思考。他一生心系雜交水稻,培育出各類新品種,就是為了讓所有人都能吃飽飯,不僅僅是中國人民,更是全球人民。從大環境來看,全球食不果腹的人數多達數億,如果每個人都能節約糧食、飯菜、切身落實“光碟行動”,相信對於整個地球而言,糧食危機和饑餓問題也會進一步得到改善和緩解。

(首屆全國《群書治要》研究徵文三等獎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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