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少雄
《管子》一書為托名管仲之作,有關具體作者的討論,今學者多認為非一人所作,或可視為包含部分齊稷下學士在內稱為“管子學派”的群體所作。如張岱年所言:“《管子》一書是齊國推崇管仲的學者,依託管仲而寫的著作的彙集,可稱為‘管子學派’的著作,這些推崇管仲的學者可能亦是稷下學士,但只是稷下學者的一部分。”[1]《管子》雖非管仲親作,但不可否認,它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管仲的思想、言行。學者何隼認為:“蓋《管子》者,戰國秦漢間人所輯關於管仲治績之載記,益以當時官吏之書奏論著而為之者也。”[2]耿振東則在典籍記載中尋求線索,認為“有歷史跡象表明,管仲的思想學說在春秋時代就已經通過官守的方式在世代傳播了……正是這個傳播群體的存在,才奠定了戰國管子學派順利出現的歷史基礎”[3]28-29。
《管子》既詳細記載了管仲執政齊國的政令、政策,又有大量管仲及齊桓公的問對與事蹟,這些內容若沒有可靠的材料基礎,恐怕很難做到記述準確、詳實。基於此,徐漢昌認為:“書中典章政教、管子言行等史事之材料……可能有齊國政府之檔案資料。講思想之文字,可能小部分出於管仲之口,而為他人所記錄,大部分則是稷下學者,就管仲言行與思想,引申發揮,依託於管仲。”[4]根據上述分析可以合理推測,《管子》是“管子學派”在官府材料或口耳相傳的原始材料基礎上引申而來的,反映了管仲執政思想的治國之書。
推論《管子》和管仲之間關聯性的價值在於,如果認為《管子》是管仲執政經驗的文本性闡述,那麼《管子》中所記載的執政思想就不僅僅是停留在表面的空泛之談,而是經過齊國政治實踐檢驗的治世良言。再結合管仲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五霸之首,“九合諸侯,一匡天下”[5]的史實,則《管子》所載的施政理念自然有不言而喻的重要價值。
《管子》彙聚各家思想,其中“道家者言、儒家者言、法家者言、名家者言、陰陽家者言、農家者言、輕重家者言,雜盛於一籃”[6]。言“雜”不代表《管子》沒有思想主旨,張岱年反對將《管子》簡單視為各家言論的大雜燴,認為“《管子》基本上是一部綜合性的系統性的著作,具有自己的中心觀點”[1]。
古今各家學者雖對《管子》各篇看法不一,但大都首重《牧民》等篇章,認為《牧民》等篇最能體現管仲的執政思想①。《牧民》開篇即曰“四維不張,國乃滅亡”[7]3,甚至“一維絕則傾,二維絕則危,三維絕則覆,四維絕則滅”[7]11,提出了以“禮義廉恥”為核心的“四維”論。後人多從義理角度解讀“四維”論,如宋人歐陽修稱歎“四維”為“管生之能言也”,認為禮義廉恥是治國理民之根本,“禮義,治人之大法;廉恥,立人之大節”[8]。但因《牧民》篇未進一步闡明“四維”的深刻內涵,解答何以將禮義廉恥稱為“國之四維”的哲理基礎,是故留下一樁千古“疑案”。唐人柳宗元就此懷疑“四維”立論的合理性,他認為廉恥在義理上屬於“義”的範疇,因此廉恥不應與禮義相稱,故言:“吾見其有二維,未見其所以為四也……然則廉與恥,義之小節也,不得與義抗而為維。”[9]應柳氏之論,林素英以關鍵字檢索先秦典籍,發現確實少有將禮義廉恥並稱,甚至少有廉恥並稱者 [10]。
依耿振東之見,學者多計較於《管子》論述的真偽之辯,拘泥於某些言論是否有悖聖訓,卻忽視了《管子》本為一有機整體的事實。若將托名者和托名之作聯繫起來進行研究,從中抽取一些自成體系的治國之論,是一件有益於治術的事 [3]668。
《管子》的德治思想包含層次分明的體系,其核心內容即是禮義廉恥之“四維”。禮義廉恥是儒家慣用的倫理術語,指人所特有的倫理德性。相較而言,儒家更強調道德的自覺,如楊婷總結儒家的道德特點為:“道德自覺是先秦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一家國同構理想模式的邏輯起點,並如一根紅線貫穿始終。”[11]與儒家所不同的是,《管子》解釋禮義廉恥,曰“禮不踰節,義不自進,廉不蔽惡,恥不從枉”[7]11,更強調道德的社會規範性,頗有政令的味道。是故何隼稱《管子》之道德教化為“以政作教”,“四維”即是此政教的“節目”。這種以“四維”為核心的政教一體模式,是《管子》“倫理政治之中心思想”“政治之理想的目標”[2]。何氏之言脫離單純從義理角度闡釋“四維”的窠臼,將“四維”看作貫穿《管子》德政的立命根本,使“四維”具有了國家治理精神綱領的政治屬性。
“現實的政治統治和治理模式形形色色……但每一種模式都具有自己的哲學理念。”[12]回到柳宗元所提出的疑問,為何在《管子》中,廉恥得以與禮義“相抗”,並稱“四維”呢?是隨意為之,還是在背後有更深層次的哲理內涵?與先秦諸子相同的是,《管子》也從天道中尋求政治治理的形而上源頭。“《管子》四篇”②是稷下黃老道家的代表作,其中的本體論思想多有與道家相通之處。《老子》中的道是不可言說的存在,“道可道,非常道”[13]3。《管子》中的道亦是“虛其無形”[7]770的存在,“不出於口,不見於色,言無形也”[7]760。《老子》之道於無名與有名的動態轉變中,使道下降人間,與萬物發生了聯繫,“無名,天地始;有名,萬物母”[13]5。《管子》同樣從道為萬物生養根本的角度,賦予道“萬物本體”的內涵,“道者,扶持眾物,使得生育而各終其性命者也”[7]1182。然而與道家所不同的是,《管子》不偏重於道的形而上屬性,而更強調道的形而下效用③,此一點頗與儒家相似。道之用即是生養萬物,“《管子》四篇”稱道的此種效用為“德”,認為唯有效仿道之德方能體會道的精髓,“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知得以職道之精”[7]770。而政治,“政者,正也。正也者,所以正定萬物之命也”[7]307,政扮演了施德以安定物命的角色。執政者率道而行,制定禮法制度,規定萬物之命,使其各得其所,所謂“夫道者虛設,其人在則通,其人亡則塞者也”[7]563,“君子食於道,則義審而禮明。義審而禮明,則倫等不踰” [7]5684。如此一來,道就與政治發生了聯繫,決定了政治的手段和目的。故唯有體道、悟道、用道的執政者方可稱為人間的領袖,“有聞道而好定萬物者,天下之配也”[7]42。
《管子》亦從歷史經驗論證道與政治的聯繫,“其功順天者天助之,其功逆天者天違之……順天者有其功,逆天者懷其凶,不可複振也”[7]44。上古君王中,《管子》尤重堯舜、桀紂的興亡教訓。堯舜“非生而理也”,桀紂“非生而亂也”[7]472。他們之所以功業不同,在於桀紂“勞民力,奪民財,危民死,冤暴之令加於百姓”[7]1172,失卻道生養之意,以故遭天道委棄,身死國滅,“桀、紂,天之所違也,故雖地大民眾,猶之困辱而死亡也”[7]1186。《管子》以權威化的天道解釋歷史規律的觀念,加強了道和政治的聯繫,為執政者率道而行的天賦責任平添了警惕和迫切的意味。
道雖無言,但在天地之間有其表像,此表像大略謂之“陰陽”,細分謂之“四時”,是故《管子·四時》曰:“陰陽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時者,陰陽之大經也。”[7]838在《管子》看來,陰陽四時等自然現象是古今不變的“常道”,“天不變其常,地不易其則,春秋冬夏不更其節,古今一也”[7]21。此“常道”維繫天地運行有序,“故天不失其常,則寒暑得其時,日月星辰得其序”[7]1168。《管子》進一步將陰陽四時之“常道”擴展為萬物皆備的屬性規定,“凡萬物,陰陽兩生而參視”[7]246,在此邏輯下,執政者欲率道而理萬物則必然要以天地為綱。
是故《管子》在不同篇章中多次強調執政者應象法“四時”,“法天合德,象地無親。參於日月,佐於四時”[7]126,“凡有地牧民者,務在四時”[7]2,“唯聖人知四時。不知四時,乃失國之基”[7]837-838。天地既以“四時”為“維”,人事自然也應有其“四維”,所謂“天或維之,地或載之。天莫之維則天以墜矣,地莫之載則地以沉矣……又況於人”[7]799?故曰:“守國之度,在飾四維。”[7]2可知,“四維”論的提出是《管子》天地之道與政治理論一以貫之的必然結果。
林素英認為,宋人歐陽修稱“禮義,治人之大法;廉恥,立人之大節”,顯然將“四維”區分為攸關主體和客體的兩部分[10]。此種說法頗符合《管子》陰陽兩視的辨證思想。《管子》認為在一陰一陽之中蘊含天道,“修陰陽之從,而道天地之常”,遵循這種陰陽變化之理可以“小取者小利,大取者大利,盡行之者有天下”[7]886。是故《管子》將政策亦區分為陰陽兩端,所謂“陽為德,陰為刑,和為事”[7]855。德與刑,一則注重積極地引導,一則注重消極地防範,二者既相區別,又應和合,以共同協調政事。
既然“四維”是天之“四時”在人事的映射,刑德為“四時之合”[7]838,則“四維”亦應蘊含積極和消極的陰陽之道。“四維”中禮義同源,“義出乎理,理因乎宜”[7]770,義源自某種恰如其分之理,順應此理不失即是順從道,“別交正分之謂理,順理而不失之謂道”[7]557。禮則是義之具體,“禮出乎義”,“禮者,因人之情,緣義之理,而為之節文者也”[7]770,是一種制度性呈現。禮、義同出於理,順理即是有道,則禮、義即為人世間以道為準則的規定。《管子》之禮“上下有義,貴賤有分,長幼有等,貧富有度”[7]198,規定了人事的名分,君臣百姓各守名分則可“名正分明,不惑於道”[7]551。因此,禮義即是人之主體積極循道之客體的階梯,對應天地常道之“陽德”。
廉本義指堂屋的側邊,首見於《儀禮·鄉飲酒禮》:“設席於堂廉東上。”鄭玄注:“側邊曰廉。”[14]《說文解字注》曰:“堂之邊曰廉……堂邊有隅有棱,故曰廉。又曰:廉,棱也。引申之,為清也,儉也,嚴利也。”[15]444可知由廉之本義引申出清廉節儉之義,比喻人守正有節制。恥即內心羞辱之感,《說文解字注》:“恥,辱也,從心耳聲。”[15]515
以廉恥為“四維”之一,與《管子》的人性論有關。萬物以道為本體,道之在人則曰“中正”,故《管子》言:“形不正者德不來,中不精者心不治”[7]778,“聖人精德立中以生正,明正以治國”[7]307。人之所以失其中正,與道交遠,在於為物所惑,故曰:“(聖人)尊道而賤物,道德當身,故不以物惑。”[7]510廉恥之設即以廉抵制物欲,使人“立身於中”而“養有節”,可得“意定而不營氣情”[7]1012之功。物欲之害更甚者會導致失國滅身。《管子》以齊桓公之口道出先君齊襄公不修廉恥而招禍的故事。襄公其“高臺廣池,湛樂飲酒……唯女是崇,九妃六嬪,陳妾數千,食必粱肉,衣必文繡”,以致“國家不日益,不月長”[7]396,後遇國內叛亂而身死④。是故《管子》曰:“先王重榮辱……為善者有福,為不善者有禍。”[7]254為物欲之不善而有禍,甚為可辱。以廉恥立維,即是以廉恥消極防範人之主體離道甚遠,對應天地常道之“陰刑”。
正如《管子》尚陰陽和合,禮義、廉恥雖各具積極、消極之效,但二者之間需相互協調方可順利施行。《管子》曰:“男女無別則民無廉恥。”[7]53又曰:“昏禮不謹則民不修廉。”[7]266可知《管子》立維絕非將各維視作相互獨立的個體,而是既關注各維之間不同的陰陽屬性,又強調各維之間相互促進的動態關係。因其是動態關聯的,故“四維”之中缺一不可,則有“一維絕則傾,二維絕則危,三維絕則覆,四維絕則滅”[7]3。謝源和亦言:“這四個元素,表面上雖是四個不同的名稱,但實際上彼此間的關係,是具有一貫的連環性,缺一不可的。”[16]基於此,唯有各維之間互相牽連,“四維”方可編織成網罟綱略的“國家道德論”體系,發揮其“納民於軌物”的國家治理精神綱領的效用⑤。
謝源和認為,《管子》的政治思想尤其注重國民道德的培養,其具體方法就是以“四維”施行四元道德教育,這種道德教育的方法較法治而言更為“治本”[16]。“四維”道德教育之所以有如此成效,在於其有教化成俗之能。凡治國者,莫不希望百姓行為端正,“使士無邪行,女無淫事”,此二事是教化的結果,“士無邪行,教也;女無淫事,訓也”[7]56。所謂教化,即“漸也,順也,靡也,久也,服也,習也”[7]106,是一個由淺及深,由表及裏,包含政治教育、環境教育、民俗教育的長時效、多方位、多角度的有機系統。此教化系統如“秋雲之遠、夏之靜雲”[7]636,動人之情,引導心性,使“君民化變而不自知”[7]256,使夷貉不開化之民變化氣質以相敬愛,“雖夷貉之民,可化而使之愛”[7]605。
欲以“四維”行教化,需君主自身先做一個道德的表率。西漢賈誼認為推行“四維”教化以君主先行為重,論曰:“移風易俗使天下移心而向道,類非俗吏之所能為也。”[17]耿振東認同賈誼觀點,認為“實行‘四維’教化成功與否,關鍵在於君上能否先臣下以‘四維’的標準躬親行之”[3]107。君主需自先奉行蓋因百姓視君主之善惡如目前,“民之觀也察矣,不可遁逃”,君有善行則民喜而從,有過則民惡而不從,“我有善則立譽我,我有過則立毀我”[7]598-599,故曰:“治官化民,其要在上。”[7]554
《管子》認為“天有常象,地有常形,人有常禮。”[7]550然道雖為一,但舉用有所不同,所謂“道之所言者一也,而用之者異”[7]p1182。故由於身份地位不同,人之常道亦有異。在君主則“牧萬民,治天下,蒞百官,主之常也”[7]1167,君主之常道中內涵禮義的要求,欲“牧萬民”則應以禮治國。《管子·中匡》總結七項國之大禮:“遠舉賢人,慈愛百姓,外存亡國,繼絕世,起諸孤,薄稅斂,輕刑罰。”[7]p386此七項牧民措施是國禮的具體表現。欲“蒞百官”,一則應以義任官職,非有德者不以尊位,“有德義未明於朝者,則不可加以尊位”[7]59,不以私好偏愛輕與爵祿,“不為重寶輕號令,不為親戚後社稷,不為愛民枉法律,不為爵祿分威權”[7]p306;二則令出必行,不以喜怒干擾吏治,“喜無以賞,怒無以殺”[7]1198。
君主富有天下,然地力生之有時,民力用之有倦,若取用無度,縱容物欲,則必然導致國貧而生禍亂。正如《管子·權修》曰:“地之生財有時,民之用力有倦,而人君之欲無窮。以有時與有倦,養無窮之君,而度量不生於其間,則上下相疾也。”[7]49又曰:“地辟而國貧者,舟輿飾,臺榭廣也。”[7]51故《管子》格外強調君主應修廉恥,曰:“飲食有量,衣服有制,宮室有度”[7]76。《管子》從君主為天下人道德表率的角度,進一步闡釋了君主不廉而有禍害的內在機理:若君主貪圖物質享受,則上行下效,君主喜愛的飲食衣物,臣下也會盡力索取嘗試,“君求之則臣得之,君嗜之則臣食之,君好之則臣服之”[7]17。如此則上下皆怠惰慵懶,不務本職,而至有亡國的危機,“外淫於馳騁田獵,內縱於美色淫聲,下乃解怠惰失,百吏皆失其端,則煩亂以亡其國家矣”[7]231。故聖明君主會節制欲望,以避免妨害道德教化的推行,“夫明王不美宮室,非喜小也。不聽鐘鼓,非惡樂也。為其傷於本事,而妨於教也”[7]1007。
臣下之常道,“敦敬忠信,臣下之常也。以事其主,終而複始”[7]1167。《管子》於臣道強調一“忠”字,曰:“多忠少欲,智也,為人臣者之廣道也。”[7]252此忠的對象非特指君主一人之身,管仲曾言:“夷吾之所死者,社稷破,宗廟滅,祭祀絕。”[7]332故公子糾亡而管仲轉相輔佐齊桓公,此為非忠於一人,而忠於國家社稷的大節義⑥。不忠於君主一人,則不必委身阿諛,“不賓事左右,君知則仕,不知則已”[7]619,而其精力全在於國家之建設,“若有事必圖國家,遍其發揮,循其祖德,辯其順逆,推育賢人”[7]619。居官奉事以禮義的標準盡職盡責,“事君有義,使下有禮”[7]619,匡正君主之過失,“君若有過,進諫不疑”[7]620。平日閑處則以“四維”德行安身立命,“居處則思義,語言則謀謨……義以與交,廉以與處”[7]619-620。《管子》盛讚如此之臣為“有道之臣”[7]620。
君臣相率奉行“四維”教化,已先在權力階層打下堅實基礎,則易在全社會形成上下交通的道德教化氛圍,使君臣民在同一精神綱領下形成同心同德的政治局面,故曰:“義禮成形於上,而善下通於民,則百姓上歸親於主,而下盡力於農矣。”[7]550此亦是上行下效之理,所謂“君道立然後下從,下從故教可立而化可成也”[7]923。權力階層先行“四維”而守己常道,則百姓心服,“四維”教化易於推行。
民之常道,在父母則曰:“和子孫,屬親戚,父母之常也。治之以義,終而複始。”在子婦則曰:“愛親善養,思敬奉教,子婦之常也。以事其親,終而複始。”[7]1167民之道側重於人倫關係,使父子、夫婦之間以相互負責、相互親愛的溫情聯繫為統一的有機體,百姓在溫情的生活氛圍中,樂得安身,積極生產,進而可得社會整體上下無怨、和諧有序。
民之道不出人倫,蓋因道本就在日生日用之間,與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故《管子》曰:“道滿天下,普在民所。”[7]938又曰:“彼道不遠,民得以產。彼道不離,民因以知。”[7]935因此“四維”教化本不必另闢蹊徑,只需教民敦倫盡分,故《管子》曰:“君臣父子人間之事謂之義。”[7]759
至於以“四維”教民的具體落腳點,《管子》曰:“凡牧民者,欲民之修小禮,行小義,飾小廉,謹小恥,禁微邪,此厲民之道也。”[7]56《管子》唯曰其小,非不顧其大,蓋因“四維教化是一個循序漸進,積微成巨的過程”[2]107,亦唯有從小做起,方能成就其大。“四維”教化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事,它需要國家上下先達成一致的精神認同,再由執政者率先垂範,進而在社會中營造利於“四維”推行的生活氛圍,最後從小處著手,修小德,禁微邪,化民俗。如此循序漸進,長期薰染,才能達到“四維”教化的最終目的。故《管子》曰:“終身之計,莫如樹人。”[7]55
為營造有利於“四維”推行的社會氛圍,《管子》亦重視政策、環境等客觀因素對人主觀心性的引導作用。故《管子》“立五鄉以崇化”[7]55,各鄉置鄉長以督促道德教化,並令鄉長每年正月推舉品德優良的百姓為賢才。據《管子·小匡》載,齊桓公親問各鄉長,曰:“於子之鄉,有居處為義好學,聰明質仁,慈孝於父母,長弟聞於鄉里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賢,其罪五。”[7]416以如此政策引導,極大增強了百姓修養“四維”德行的積極性,“是故民皆勉為善”[7]418。
《管子》又根據百姓從事職業的不同,將百姓分為士農工商四個階層,各階層按照職業特點分別定居在不同區域,“聖王之處士必於閑燕,處農必就田野,處工必就官府,處商必就市井”[7]400。這種簡單地根據職業不同而劃分居住區域的方式,在今天看來固然有些機械,容易導致社會僵化,有礙群體流動。但不可否認,此種制度為“四維”教化的施行提供了便利。以士為例,“今夫士,群萃而州處,閑燕則父與父言義,子與子言孝,其事君者言敬,長者言愛,幼者言弟,旦昔從事於此,以教其子弟”[7]400。士同居一地,出言皆合禮義,則在定居地形成了共同的話語場,生活在這種氛圍中,行“四維”是一件極自然的事。於是士群“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7]400,形成了穩定的道德認同感,其結果“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7]401,於是“四維”教化就以一種極簡單又收效頗豐的形式順利施行了。
道既是萬物之本體,“四維”為導民於道的階梯,則“四維”教化的總目標必然在於使天下萬民合於道之境地,“其從義理兆形於民心,則民反道矣”[7]568。由此可見,“四維”不僅是政治層面的道德教化,而且是超越政治組織的、內涵形而上因素的精神指歸。《管子》的“四維”教化目標可稱為以道立論的“一體”之政,所謂“先王善與民為一體”[7]565-566。
所謂“一體”,不是忽視差別的清一色類同,而是如人之身體一般,各器官雖職能不一,但血脈相通、氣息相和,在同一精神認同下舉國上下的大協調、大和合。在此“一體”之政下,君主如身體之心,扮演思慮的角色。君主以道體國,擬定治則,安樂百姓,推行教化,“君之在國都也,若心之在身體也”[7]583。臣下如身體之有九竅,以“四維”之義理協助君主,盡其職分,“九竅之有職,官之分也。心處其道,九竅循理”[7]759。百姓則安分守業,以“四維”之教化精神處世,積極配合國家政策,“期而致,使而往,百姓舍己,以上為心者,教之所期也”[7]80。
既然舉國為“一體”,則君主自然以民之需求為己之需求,以民之利益為己之利益,“是以明君順人心,安情性,而發於眾心之所聚”[7]565。民之所欲,概言之唯富貴安樂,故政令之施向唯在於從民所欲,除民所惡,“民惡憂勞,我佚樂之;民惡貧賤,我富貴之;民惡危墜,我存安之;民惡滅絕,我生育之”[7]13。而繼以道德涵養其心性,推行“四維”不輟以使民和合,“畜之以道則民和,養之以德則民合”[7]176。
如前所述,《管子》以禮義廉恥並列“四維”,絕非僅為義理層面的簡單羅列,而是由其以道為世界本體的哲學思想,通過天道與人事相映的邏輯所引申出的治國綱要。《管子》中直接論述“四維”的言論雖簡,但“四維”教化精神實則貫穿《管子》各篇,內涵形而上的哲理支撐和形而下的政策輔翼,包含君臣民三層次,社會教育、家庭教育、職業教育、民俗教育等多角度的精密體系。從現代的角度看來,此種體系固然過於強調“安分守業”,使“士之子常為士、農之子常為農、工之子常為工、商之子常為商”[7]401-402,存在階層固化的弊端,但其中蘊含的德教經驗對當代公民道德教育無疑有深刻的借鑒意義。
孔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18]《鹽鐵論》曰:“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殺人而不能使人仁。”[19]新時代中國推動全面依法治國,法治對於維護國家穩定、促進社會公正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但社會發展所面臨的諸多問題中,不僅有法治領域的問題,亦有道德領域的問題。《管子》雖列法家,但亦對道德教化的作用有著足夠清醒的認識。故而,道德建設不僅不可忽視,亦應放在重要的位置。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要發揮法治對道德建設的保障和促進作用,把道德導向貫穿法治建設全過程,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都要體現社會主義道德要求。”[20]
然而道德建設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事,它需要執政者以充足的耐心、長遠的決心,在一以貫之的精神指引下,以簡單易行便於群眾理解的方式長久施行。《管子》“四維”論提示我們:道德建設的關鍵著手點在於領導幹部要做好道德榜樣,在道德教育中起積極引領作用;同時,道德建設不可能通過簡單地喊喊口號就能收到成效,它不僅要有相應的政策制度作保障,而且要結合群眾的實際生活,多角度多層面相互配合,營造有利於道德教育的良好社會氛圍。道德建設要不捐細流,從細微之處做起,將道德要求融入群眾生活的方方面面,“化民成俗”,從培養道德習慣做起,並使之成為群眾內心的情感認同,久久為功,方能提高全民的整體道德素質。
注 釋:
①西漢司馬遷在《史記·管晏列傳》稱:“吾讀管氏《牧民》……詳哉其言之也。”南宋黃震《黃氏日抄》曰:“管子之情見於《牧民》、《大匡》、《輕重》之篇,然《牧民》之篇最簡明。”
②“《管子》四篇”即《心術上》《心術下》《白心》《內業》。
③鐘泰認為,《管子》道論與《老子》最大的不同在於“《老子》多言治道之體,而《管子》則於用為詳”。詳見鐘泰《中國哲學史》第19頁,湖南師範大學出版社2018年版。
④事詳見《管子·大匡》。
⑤謝無量稱《管子》“四維”德教為“國家道德論”,其目的在於“納民於軌物”,即使民無奸邪之行而致力於生產。參見謝無量《中國哲學史》第175-176頁,臺灣中華書局1976年版。
⑥據《史記·管晏列傳》載:“管仲事公子糾,及小白立為桓公,公子糾死,管仲囚焉,鮑叔遂進管仲。管仲既用,任政於齊,齊桓公以霸,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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