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余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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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①,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卷九 孝经)
【注释】
①立身行道:修养自身,奉行道义。立身,建立自身做人处世的基础。
【白话】人的身躯、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给予的,应当谨慎爱护,不敢毁损伤害,这是实行孝道的开始。自身有所建树,实行正道,把名声显扬于后世,使父母获得荣耀,则是实行孝道最终的目标。所以实行孝道,开始于侍奉双亲,推广于侍奉君王,最终的目的则是立身行道。